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齒顎矯正學會 學(公)會往來暨會員婚喪喜慶補助辦法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齒顎矯正學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Orthodonti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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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關委員會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齒顎矯正學會 學(公)會往來暨會員婚喪喜慶補助辦法
  • 公佈日期:2015.11.13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齒顎矯正學會
學(公)會往來暨會員婚喪喜慶補助辦法

中華民國ㄧ百零四年四月十五日公關委員會制定
中華民國ㄧ百零四年五月五日第14-4次理事員會修定
一、宗旨:為加強牙科相關團體或個人間之交流及與本會會員間之聯繫,訂定本辦法,以表達本會對公共事務關心之意。
二、對象:
    1. 牙科相關之團體或個人。
    2. 在職會務工作人員。
    3. 本會有效之一般會員(未繳納常年會費者不適用)。
三、致贈補助辦法:
    1. 會員大會:凡收到友會舉辦會員大會之請帖或公文,本會將基於對等之情
       形下致贈花籃,一年以一次為原則。
    2. 會員結婚:以請帖為憑,得申請贈送花籃或禮金,唯需事先申請,不得追
       朔申請。禮金費用以新台幣一千六百元為限。
    3. 新成立診所:以請帖為憑,得申請贈送花籃,唯需事先申請,不得追朔申
       請。
    4. 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身故者,以訃聞告知本會,得派員予以弔唁慰問
       並贈送輓聯或花籃,弔唁金額以新台幣一千一百元為限。
    5. 夫妻╱兄弟姐妹同為本會會員者,一份喜帖╱訃文僅限請領一份。
四、上述辦法由公關委員會決行,若遇緊急狀況由公關委員會主委裁決執行之。
五、本辦法由公關委員會制定,報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之,修訂時亦同。
 
 
資料來源: 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