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第十七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公告 中華民國齒顎矯正學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Orthodonti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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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本會第十七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公告
  • 公佈日期:2020.11.15

中華民國齒顎矯正學會(函)
 
會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52號11樓之3
電話﹕(02)2702-5499分機12
傳真﹕(02)2754-0035
承辦人﹕蕭純純
 
受文者:詳如正、副本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109)正平字第288號
速別:普通
附件:委託書(附件一)、候選人名單(附件二)、大會手冊(附件三)
 
主旨:本會擬召開第十七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敬請查照。
說明:

  1. 依本會第十六屆第十一次理事會決議辦理。
  2. 時間:民國一O九年十一月卅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廿分。
  3. 地點:台北新板希爾頓酒店1F吉祥廳(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8號)。
  4. 當日未能出席者,可委託其他會員代表出席行使會員權利,請詳填委託書(詳如附件一),委託書之委託人欄位務必簽章(依人團法規定,每一人僅能接受一位會員委託,依章程規定僅專科會員及一般會員具有選舉權、被選舉權、罷免權、發言權及表決權)
  5. 本會專科醫師會員和一般會員在領取選票時,請出示識別證;受委託人請於上午十時正開始至下午四時三十分,於秘書處服務台憑委託書換取委託票領取証。
  6. 已繳交會費者,請直接辦理報到手續,未繳會費者請先至櫃台繳費,再辦理報到手續。
  7. 敬請台端於大會期間,每日上、下午至學分登錄處憑識別證各刷卡乙次,俾便簽到、領取選票前查核身份。
  8. 選票有下列之一者無效:(1)不用選務小組製發之選票者(2)所塗選位置不能辨別為何人者(3)圈寫後加以塗改者(4)簽名、蓋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劃寫符號者(5)將選票撕破致不完整者(6)將選票污染致不能辨別所塗選為何人者(7)不加塗寫完全空白者。
  9. 本屆理事應選名額為十七名,監事為五名,獎學金委員六名(候選人名單詳見附件二),其他未規定事項,悉依醫師法、人民團體法、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本會章程、本會理監事選舉作業辦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正本:全體會員、內政部
副本:秘書處相關人員
 
 
理 事 長     呂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