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訓醫師口頭論文競賽辦法 中華民國齒顎矯正學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Orthodonti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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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委員會 受訓醫師口頭論文競賽辦法
  • 公佈日期:2021.01.28

訓練機構受訓醫師(研究生)口頭論文競賽辦法
 
目的 : 為促進各訓練機構受訓學員之學術成果展現及良性競爭,同時鼓勵學員積極拓展國際觀且和日韓齒顎矯正學會之學術交流,特訂定本辦法。

對象 : 本辦法參賽資格為各訓練機構之齒顎矯正受訓學員(含國際學生會員),應屆已結訓受訓學員得以報名研究組。

執行辦法 :

一、參賽組別依內容分為研究組及臨床病例報告組(以下簡稱臨床組)兩組。

二、競賽之主持人及評審由本會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聘任之。

三、競賽之結果為研究組優勝兩名及臨床組取優勝四名,佳作每組各取2至4名(10人內2名,超過10人每10人增加1名),但若均未達標準時得從缺。優勝及佳作之得獎受訓學員公告於本會會訊,優勝者應代表本會參加隔年韓國或日本齒顎矯正學會住院醫師會議報告(研究組各1名及臨床組各2名),若棄權不參加韓國或日本報告,則取消優勝資格;除非優勝者因不可抗拒之原因不克前往時,則按當次競賽之成績依序遞補之。優勝及佳作之得獎受訓學員於韓國或日本學術交流後,各頒發獎狀乙紙。

四、由教育主委本人或委託他人帶隊參加韓國或日本齒顎矯正學會住院醫師會議,補助項目為參加當次會議之來回機票(經濟艙)費用、住宿費(原則上兩人一間)與餐費(由領隊醫師統籌處理)。

五、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