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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注意事項 開始日期: 2010/05/14 結束日期: 2010/08/29
類別: 甄審委員會 附加檔案: 口試說明.ppt
相關網址: http:// 資料來源: 秘書處

九十九年度口試注意事項

 

壹、【考試進行流程】

 

一、請考生以有照片的身分證件進行報到並領取考試名牌。

 

1.日期:99829(星期日)

 

上午第一組考生報到時間:上午八時二十分。

 

上午二~四組考生報到時間:上午九時。

 

下午第一組考生報到時間:中午十二時四十分。

 

下午二~四組考生報到時間:下午一時二十分。

 

2. 地點:國賓飯店12(台北市中山北路263)

 

口試分成四組考場:12樓摘星樓AD(考場)。

 

指定病例分析考場:12樓陶然廳。

 

考生報到處暨休息室:樓外樓。

 

行李寄放處(秘書處):電梯口。

 

二、輪到該組考生時,由報到處工讀生(提前五分鐘)帶領考生至十二樓寄放隨身物品並前往病例分析考場外抽籤等候。

 

三、響鈴時由病例分析考場工讀生引導進入指定病例分析考場進行考試,四十分鐘到停止分析至病例分析考場休息區等候(確保所有考生的分析時間都是40分鐘,不會因意外狀況而有長短之別)。

 

四、響鈴時由病例分析考場工讀生引導進入口試考場,交接時間為3~5分鐘,口試考場工讀生需將報告檔案(自備病例及指定病例)開好,並將畫面準備至自備病例。

 

五、響鈴時由口試會場工讀生舉放提示牌(自備病例報告、自備病例委員提問、指定病例報告、指定病例委員提問)提醒組長、各口試委員考試進行流程。

 

六、口試開始響鈴(口試開始鈴),考生開始報告自備病例。

 

七、口試開始後9分鐘響鈴(一聲),提醒口試委員及考生報告時間剩下1分鍾。

 

八、口試開始後10分鐘響鈴(一聲),委員開始提問自備病例。

 

九、口試開始後25分鐘響鈴(兩聲),考生開始報告指定病例,口試考場工讀生將畫面轉至指定病例。

 

十、口試開始後29分鐘響鈴(一聲),提醒口試委員及考生報告時間剩下1分鍾。

 

十一、    口試開始後30分鐘響鈴(一聲),委員開始提問指定病例,同時請下一組考生至十二樓寄放隨身物品並前往病例分析考場外等候(tarcing前五分鐘)

 

十二、    口試開始後40分鐘響鈴(兩聲),考生由行李放置處工讀生引導離開口試考場、領取行李、並坐電梯離開十二樓試場,口試考場工讀生將畫面轉至下一位考生之自備病例

 

十三、    口試開始後42分鐘響鈴(連續響鈴兩聲),考生不可再回答問題強制離開口試考場,考生交接

 

十四、    口試開始後45分鐘響鈴(口試開始鈴),下一場口試開始。

 

備註:為避免報告檔案之臨時狀況導致時間掌控的困難、進一步造成考生權益受損,將請考生提前繳交報告檔案。

 

時間

 

口試考場進度

 

共同鈴聲

 

各考場鈴聲

 

開始

 

考生開始進行報告

 

一長聲

 

開始計時

 

9分鍾

 

報告剩1分鐘提示

 

(開始報告後9分鐘)

 

 

1

 

10分鐘

 

開始自備病例之委員詢問

 

 

2

 

25分鐘

 

開始指定病例報告,口試考場工讀生將畫面轉至指定病例

 

 

2

 

29分鐘

 

報告剩1分鐘提示

 

(開始報告後4分鐘)

 

 

1

 

30分鐘

 

開始指定病例之委員詢問

 

 

2

 

40分鐘

 

考試結束,考生由行李放置處工讀生引導離開口試考場

 

一長聲

 

 

42分鐘

 

口試強制結束,分析考場工讀生引導考生進入口試考場

 

連續響鈴兩長聲

 

 

45分鐘 (開始)

 

下一場口試開始

 

一長聲

 

開始計時

 

【考生注意事項】

 

1.應試期間請將手機關機,並禁用筆記型電腦、PDA等電子用品。

 

2.違規考生警告乙次,第二次違規則取消考試資格。

 

3.先至樓外樓辦理簽到手續。tracing前請考生將隨身物品帶至考場設置的物品寄放處後,進入陶然廳畫tracing。口試應試完後請至物品寄放處領回隨身物品並填寫Package送回調查表後離開考場。

 

4.口試報告之投影片內容不可出現訓練機構名稱、指導老師之姓名,違規者取消考試資格。

 

5.口試報告內容須與繳交之書面報告內容相符,不符者會有嚴重之扣分。

 

6.口試進行有嚴格之時程管制,報告超時會被強制中斷並直接影響成績。

 

7.自去年(九十八年)起,病例屬性符合與否之判定納入書面審查由甄審委員一併審核之,有一例不符者即喪失考試資格,沒有補件或換件之機會,考生在送件時須審慎評估病例屬性的適合性。

 

8.自今年(九十九年)起,考生自備病例或學會指定病例有任一項考試不及格者,隔年皆需重考口試包含考生自備病例或學會指定病例兩個部份。

 

貳、【考生準備】

 

1.應試者口試時須自備power point檔案,存入光碟或是隨身碟,考試前兩星期請考生繳交報告檔案。

 

2.考生考指定病例分析時需自備量角器(or protractor)、尺、鉛筆、橡皮擦、Boley gauge、個人慣用紙本分析系統(含標準值)等測量分析所需之工具。

 

指定病例分析時不得攜帶個人電腦進考場,可自備紙筆自行記錄分析之結果、problem listdiagnosistreatment goal以及treatment plan and method(含options

 

3.口試時間:詳附件。

 

註:專科醫師口試每位考生四十五分鐘。

 

(1)自備病例部分:口頭報告10分鐘+委員詢問15分鐘。

 

(2)學會指定病例(電子檔):口頭報告及委員詢問共15分鐘,報告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

 

(3)考生交接3~5分鐘。

 

一般會員口試:自備病例 ─ 口頭報告10分鐘+委員詢問15分鐘。

 

補考學會指定病例:口頭報告及委員詢問共15分鐘,報告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

 

4.(統一用學會電腦口試)考試完畢,請工作人員協助考生將資料收拾完畢後,離開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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